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邯政告[2008]3号
基准地价是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国有土地,按不同用途分别评定的某一基准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收购、作价出资等进行土地评估的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基准地价更新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需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主城区国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土地局实施邯郸市城区基准地价修订结果请示的批复》{[1998]110号}批准实施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此次公布实施的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适用范围总面积265.95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含邯郸县)251.69平方公里,马头镇14.26平方公里。采用“综合定级,分类估价”的技术路线,将市主城区划分为5个土地级别、马头镇划分为3个土地级别,按照商业、居住、工业三类地价进行测算,确定了主城区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见下表一、表二)。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是指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热、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商业用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40年及标准容积率为2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是指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热、通气、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居住用地在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70年及标准容积率1.5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是指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及工业用地在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50年,标准容积率0.8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特此通告。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磁县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商业 |
697.5 |
519 |
360.1 |
232.5 |
住宅 |
461.8 |
373.4 |
279.1 |
189 |
工业 |
264 |
220.5 |
183 |
130.5 |
根据国家标准GB/T18508—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本次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为磁县城区范围内,按用途分级别在以下设定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在基准地价更新基础上建立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1、 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2、开发程度为市政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土平整;
3、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4、容积率为各用途平均容积率;(商业:1.6,住宅:1.2;工业:0.5)
5、形状为规则图形。
广平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商业 |
489 |
338 |
216 |
住宅 |
402 |
316 |
194 |
工业 |
269 |
225 |
150 |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的内涵为:
(1)平均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场地平整;
(2)平均容积率:商业1.2,居住1.0;
(3)评估期日:2007年12月31日;
(4)用途:商业、居住、工业;
(5)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工业50年、居住70年;
(6)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是一定区域的平均价格,针对一定的均质区域进行评估,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是以土地定级为基础进行的,因此基准地价反映的是各级别地价的平均水平。
临漳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商业 |
461 |
308 |
227 |
住宅 |
352 |
260 |
191 |
工业 |
273 |
185 |
113 |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的内涵为:
(1)平均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场地平整;
(2)平均容积率:商业1.2,居住1.0;
(3)评估期日:2007年12月31日;
(4)用途:商业、居住、工业;
(5)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工业50年;
(6)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是一定区域的平均价格,针对一定的均质区域进行评估,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是以土地定级为基础进行的,因此基准地价反映的是各级别地价的平均水平。
鸡泽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商业 |
431 |
310 |
191 |
147 |
住宅 |
233 |
183 |
124 |
103 |
工业 |
204 |
154 |
111 |
96 |
基准地价内涵
(1)平均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场地平整;
(2)平均容积率:商业1.2,居住1.0;
(3)评估期日:2007年12月31日;
(4)用途:商业、居住、工业;
(5)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工业50年;
(6)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是一定区域的平均价格,针对一定的均质区域进行评估,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是以土地定级为基础进行的,因此基准地价反映的是各级别的平均水平
魏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商业 |
575 |
416 |
264 |
住宅 |
281 |
226 |
185 |
工业 |
205 |
162 |
131 |
本次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为魏县城区范围内,按用途分级别在以下设定条件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⒈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
⒉开发程度为市政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排水及场地平整);
⒊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⒋容积率为各用途平均容积率:商业、住宅、工业用途条件下的规划容积率、平均容积率商业为1.8,住宅为1.2;
⒌形状为规则图形。
涉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商业 |
731 |
548 |
369 |
224 |
住宅 |
452 |
381 |
290 |
191 |
工业 |
312 |
261 |
213 |
173 |
涉县城区基准地价内涵如下:
(1)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
(2)使用年限:各用途出让最高法定年限,即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业用地容积率1.8,居住用地容积率1.5。
(4)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其它土地利用条件与宗地地价修正系数及说明表中的一般条件相对应。
曲周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商业 |
659 |
490 |
325 |
200 |
住宅 |
446 |
340 |
221 |
139 |
工业 |
281 |
220 |
169 |
126 |
此次评估基准地价,是在曲周县城定级范围内,设定基准日为2007年10月1日,分别评估确定的相应用途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级别平均价格。不同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的具体条件如下:
(1)商业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在“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1,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2)住宅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在“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0.9,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3)工业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在“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馆陶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商业 |
715 |
524 |
376 |
257 |
住宅 |
484 |
367 |
270 |
212 |
工业 |
319 |
266 |
170 |
123 |
馆陶县房寨镇镇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商业 |
301 |
228 |
134 |
住宅 |
235 |
182 |
108 |
工业 |
142 |
109 |
90 |
馆陶县柴堡镇镇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商业 |
372 |
251 |
158 |
住宅 |
281 |
202 |
115 |
工业 |
192 |
141 |
96 |
馆陶县魏僧寨镇镇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商业 |
489 |
346 |
202 |
住宅 |
407 |
257 |
152 |
工业 |
253 |
190 |
121 |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其内涵统一界定为:各土地级别 “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下,平均容积率(商业1.3,住宅1.0)下,不同用途土地(商业、住宅、工业)在2007年6月30日,各用途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工业50年、住宅70年)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峰峰矿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商
业
|
临水镇 |
1220 |
810 |
516 |
362 |
彭水镇 |
880 |
716 |
488 |
325 |
峰峰镇 |
800 |
678 |
460 |
316 |
住
宅
|
临水镇 |
750 |
600 |
402 |
268 |
彭水镇 |
600 |
471 |
394 |
260 |
峰峰镇 |
598 |
462 |
385 |
253 |
工
业 |
临水镇 |
438 |
364 |
269 |
210 |
彭水镇 |
420 |
352 |
243 |
206 |
峰峰镇 |
406 |
338 |
226 |
200 |
本次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为邯郸市峰峰矿区34.56km2范围内,按用途分级别在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1)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2)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4)容积率为各用途平均容积率:商业1.5、住宅1.6;
(5)其他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肥乡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商业 |
514 |
359 |
249 |
179 |
住宅 |
284 |
220 |
177 |
144 |
工业 |
175 |
158 |
142 |
110 |
本次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为肥乡县城区1570.72公顷范围内,按用途分级别在以下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1)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2)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4)容积率为各用途规划容积率:商业1.2、住宅1.3;
(5)其他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成安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商业 |
468 |
312 |
234 |
185 |
住宅 |
386 |
276 |
197 |
156 |
工业 |
312 |
237 |
195 |
152 |
成安县城西项目聚集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商业 |
211 |
152 |
住宅 |
187 |
147 |
工业 |
148 |
121 |
以上基准地价内涵统一界定为: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的,“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下,平均容积率下(商业1.2,住宅1.0),不同用途土地(商业、住宅、工业)在2007年6月30日,各用途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工业50年、住宅70年)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