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资产评估网(http://www.cas.org.cn/xwdt/xydt/31233.htm)
[作者][发表时间]2010-11-11 阅读次数:940次
近一段时间,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连续接到举报:一些社会机构假称受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委托举办所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班,并颁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证书》。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郑重声明,我们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与个人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班。各单位如收到此类培训班通知,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追究其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6〕529号)第十三条规定:提供“评估服务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组织的培训及后续教育。”2007年6月以来,国家林业局授权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联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并向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验印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证书》。各单位可凭证书编号通过国家林业局政府网绿色人才子站(中国绿色人才网)查询证书真伪。
联系电话:010-84238872(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010-8819186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