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hecom.gov.cn/content.aspx?id=33847)
河 北 省 商 务 厅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河 北 省 国 家 税务 局
河 北 省 地 方 税务 局 文件
河 北 省 工 商 行 政管 理 局
河 北 省 统 计 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冀商外资字〔2011〕24号
关于转发《商务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
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石家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1〕7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联合年检工作,各参检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配合和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企业参检率。
二、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办公时间。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对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实行电子签章,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工作。
三、各地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加快网上年检速度,在企业网上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年检审核工作。
四、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做好鉴证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审核中连续出现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取消其审核资格。
五、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各地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
附件:《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1〕75号)(略)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税局
河北省地税局 河北省工商局 河北省统计局
国家外汇局河北省分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抄送: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国家外汇局河北省分局。
河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